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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3-12

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相关在站及拟进站博士后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5〕74号),为做好我校2025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202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将继续实施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和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同时,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2025年将首次开展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可通过《2025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了解上述项目的主要内容、申请条件、遴选程序及有关要求等。

请各流动站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精心组织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结合实际,积极开展项目宣讲,吸引更多优秀博士、博士后申报参加。

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请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各流动站要加强审核把关,认真审核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和原件的一致性。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将严肃处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并暂停相关单位申报资格一年。


附件:1.2025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2.2025年度香江学者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岗位信息

3.2025年度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岗位信息


 2025年度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pdf

 2025年度香江学者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岗位信息.xlsx

 2025年度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岗位信息.xlsx


                    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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