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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1-27

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相关在站及拟进站博士后: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5〕3号),为做好我校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以下简称国资计划)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数量

国资计划分为A、B、C三档,资助期为两年。其中,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另每人一次性配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8万元,2025年拟资助500人;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2025年拟资助1000人;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学校待遇予以叠加支持,另可按政策享受福建省厦门市人才补贴社会保险公积金

按照有关要求,2025年继续开展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工作。获得国资计划(含A、B、C档)资助的人员均须在出站前(一般应为获资助18个月至资助期满时)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择优予以一次性资助。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标准分为三档,一档资助标准为每人10万元,二档资助标准为每人6万元,三档资助标准为每人4万元。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二、申报条件

(一)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

申请人须为2025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无科研失信情况。

3.199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

4.申报项目属自然科学,涉密项目须脱密。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础科学、交叉理论以及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应用研究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数字经济以及各领域重大工程技术、共性技术等。

5.申请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高水平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向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倾斜。

6.拟进站的申请人须为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初步拟定研究计划。

7.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2024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且本站博士后研究期间未申报过博新计划,未获得过国资计划B、C档单位推荐;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

8.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获选人员须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须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

9.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本项目

10.已入选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不含博士生专项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各类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以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人员不得申报。同一站内,博新计划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联合资助可同时申报,但不得同时获选。

(二)国资计划B、C档

申请人须为我校2025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自主招收人员(不含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人员)。

3.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突出的科研潜力和工作业绩,无科研失信情况。

4.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新近进站的申请人须为2024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拟进站的申请人须已取得博士学位证书或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提供学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或答辩决议书等)。

6.已入选博新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及其他各类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国资计划B、C档。同一年度,符合条件人员不可同时获选国资计划B、C档和上述计划。

7.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获得学校推荐),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

(三)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

1.自2023年起获得国资计划(A、B、C档)资助的人员。

2.国资计划获选人员在本站从事博士后研究满18个月。

3.国资计划获选人员在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且须在出站前进行申报。

三、申报时间

项目

个人申报

流动站审核推荐

学校审核推荐

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

2月20日-3月20日

2月20日-3月20日

3月21日-3月27日

国资计划B、C档

2月20日-4月30日

2月20日-4月30日

5月6日-5月16日

科研业绩评估考核

2月20日-8月31日

2月20日-8月31日

9月1日-9月5日


四、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

“博新计划”和国资计划B、C档均实行网上申报,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https://www.chinapostdoctor.org.cn/link)”,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要求详见《2025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申报指南》(附件1)和《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申报指南》(附件2)。

国资计划获选人员参照《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书(模板)》(附件3-1),在从事本站博士后工作18个月至24个月期间,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版块申报并提交。国资计划获选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申报的,一般应于在站时间满3年前完成申报,未完成申报的不得办理出站手续。

(二)流动站审核与推荐

各单位各单位应认真核实申报材料,重点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科研诚信,确认申请信息准确真实,并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审核申报信息。

针对B、C档申报人员,各单位应根据学术水平、科研潜力、工作业绩等确定推荐名单,并对推荐顺序进行排序,填写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详见附件4),汇总表中的推荐排序作为学校评审的重要参考信息。汇总表由流动站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于4月30日前将扫描版及Excel电子版一并发送至博管办邮箱bsh@xmu.edu.cn。

(三)学校审核与推荐

人事处组织校内专家开展评荐工作、择优确定推荐申报人选。同等条件下,符合如下条件的,学校将予以优先推荐:

1.获助博士后科学基金和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者;

2.参加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且入围全国复赛、总决赛国赛的博士后。

(四)科研诚信复核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通过科技部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对各设站单位推荐人员的科研诚信情况予以复核。

(五)专家评审和择优遴选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通过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确定获选人员。获选结果拟于6月30日前公布。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可仅申报A档或仅申报B、C档,符合条件也可同时申报ABC档。其中,同时申报ABC档资助的人员,须先登录A档申报系统选择申报的具体项目,完成A档申报,再按提示跳转至B、C档申报系统,完成B、C档申报(跳转后,仅需修改和上传B、C档部分申报内容即可,无需重复申报)。拟进站人员须先注册再申报。

2.通过博新计划通讯评审进入会议评审、但未获得该资助的申请人,如符合相应条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的全职博士后;实际进站单位与申请时依托的设站单位一致;申请人同时申请国资计划B、C档且获设站单位推荐),可获得国资计划B档资助。

3.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国资计划(A、B、C档),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获选人员须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须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拟进站的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获选资格。

4.博新计划,对于申请进入本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且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情况不做限制。

5.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制定研究计划,认真努力完成科研任务。获选人员须在出站前(一般应为获资助 18 个月至资助期满时)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详见附件3),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择优予以一次性资助。申报时填报的相关信息将作为科研业绩评估考核的依据之一。获选人员未完成申报的,不得办理出站手续。

6.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着力做好宣传,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应报尽报。入选国资计划的博士后在博士后基金项目申报、优秀博士后评选中予以优先推荐。

六、联系方式

(一) 各院系、流动站联系方式

   https://postdoctor.xmu.edu.cn/ldzjj1/ldzlxfs.htm

(二)学校人事处博管办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592-2187039


附件:1.2025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申报指南

2.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申报指南

3.2025年度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工作安排

4.BC档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2025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申报指南.pdf

 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申报指南.pdf

 2025年度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工作安排.pdf

 BC档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xlsx


                         厦门大学人事处博管办

                              202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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