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流动站、有关单位:
近日,福建省下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福建省优秀博士后站点遴选工作的通知》,为做好相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为2023年1月1日前设立一年以上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并符合以下条件:
1.博士后工作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博士后各项工作政策,措施有力,能为博士后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
2.自设站以来,招收博士后3名及以上,出站博士后留闽工作比例较高。
3.博士后研究水平较高,获得国家、省各类科研项目资助,已有成果获知识产权或实现产业化,产生良好经济社会效益。
4.积极参加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和博士后揭榜领题活动。
二、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流动站申报
申报站点填写申报表和汇总表(见附件),于2月12日前通过OA报送人事处。
(二)学校审核推荐
学校人事处审核材料,根据申报指标确定3个福建省优秀博士后推荐站点,于2月20日前将材料报送福建省人社厅。
(三)福建省遴选确定
福建省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考评,确定优秀博士后站点候选名单;组织考评组对候选站点的申报材料、主要工作成效进行实地考评;综合专家评价和实地考评情况,最终确定优秀博士后站点名单。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优秀博士后站点遴选工作,仔细阅读申报表内容,认真总结站点工作成效,按时提交申报材料。
(二)申报单位须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申报材料出现不符合申报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况,将取消申报或入选资格。
(三)以评促建,为敦促各流动站更全面客观总结站点工作,认真迎接2025年全国博士后工作综合评估,如无特殊原因,建议符合基本条件的站点均应填写申报材料,参与申报。
附件1
申报表.doc
附件2
汇总表.doc
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