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25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的通知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已发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2025年度)》(以下简称《指南》),为做好组织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和审核程序
(一)阅读指南。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指南》,认真对照各项目的申请条件、所需申请材料等,按照要求准备材料。申请人要关注各项目申报时间安排,不要错过提交申请的时间。
(二)预填报。《面上资助申请书》为在线生成。在网上申请开始前,申请人可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面上资助申请书》模板作为填报参考,但下载的《面上资助申请书》 模板不得作为正式申请书上传, 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三)正式填报。申报系统开放后,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并提交申请;应特别注意,面上资助项目信息中(“研究基础”除外)不得涉及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明显泄露申请人身份信息的内容,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分;2025年起,特别资助进站时间计算方式改为动态计算,即自进站之日到申请书首次提交当日满4个月。
(四)流动站初审。流动站工作人员认真核查申请人科研诚信情况,登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系统,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认真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是否齐全,注意事项如下:
1.确认申请书可正常打开阅读。
2.在科研失信惩戒期内的人员,不予同意申请。
3.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国( 境) 外派出项目的人员,不予同意申请。但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 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向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出具证明后,可以申请。
4.“科研成果和奖励”填报的内容的证明材料。其中,论文提供全文,项目课题提供批准通知书或项目计划书首页及基本信息页等相关证明,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5.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请流动站均于4月2日前审核提交。注意,因特别资助申请涉及校内评审推荐等环节,博士后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26日。
(五)博后办复审。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复核,组织专家评议推荐特别资助人选,提交申请。
二、工作时间安排
批次 | 申报开始 | 个人申报校内截止时间 | 流动站审核截止 | 学校审核截止 |
第77批面上资助 | 3月1日 | 3月31日 | 4月2日 | 4月7日 |
第18批特别资助 | 3月1日 | 3月26日 | 4月2日 | 4月10日 |
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 4月1日 | 5月31日 | ------ | ------ |
第78批面上资助 | 8月1日 | 8月31日 | ------ | 9月5日 |
三、注意事项
1.学校资助、自筹经费、委托培养三个类型博士后可将申请提交至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应将申请提交工作站,不通过流动站申请;
2.申请优秀学术专著出站专著的,申请材料按指南要求直接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3.博士后在站期间应申报博士后科学基金,未申报的将影响出站考核。各流动站应高度重视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摸底并逐个动员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积极申报;正式填报前,博士后应将基金申请书提交合作导师审阅,并根据导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流动站应敦促合作导师认真审阅基金申报书,帮助博士后提高填报材料质量;
4.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博士后工作期一般为2年,如获助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可根据科研工作需要申请延期,学校予以第三年资助;
5. 同等条件下,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博士后,可优先评定福建省优秀博士后(评优类)。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5年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