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流动站、有关学院、各位博士后:
为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促进产学研融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重要作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决定举办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方式
福建省将通过预选组成福建代表队参加创新赛、创业赛组别全国大赛(附件2)。请各学院积极动员在站或出站博士后积极报名,由学校遴选后推荐参加福建省代表队。
二、赛事安排
1.参赛报名。请符合参赛条件的人员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www.chinapostdoctor.org.cn)或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sdhwrc.com)注册报名。创新赛、创业赛的参赛报名及资格确认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海外(境外)赛参赛报名及资格确认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15 日前;揭榜领题赛的需求征集及发布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15 日前,参赛揭榜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15 日前。
福建省将通过预选组成福建省代表队参加创新赛、创业赛组别全国大赛。海外(境外)赛、揭榜领题赛自行报名参加。
2.学校推荐。学校根据福建省通知要求,择优推荐若干个项目(创新赛、创业赛组别)进入福建省代表队,请各单位于2023 年 6 月 30 日前填写《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报名表》(附件3),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博管办邮箱。预计7月下旬完成遴选及校内培训。
3.省级预选。福建省将通过预选组成福建省代表队参加创新赛、创业赛组别全国大赛。省级预选时间安排在 8 月 10 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全国复赛。对省级预选优秀项目及选手推荐参加全国复赛书面评审。全国复赛时间为 2023 年 9 月中下旬。
5.集中训练。对通过全国复赛确定参加全国总决赛的项目及选手,福建省将组织行业专家、创投孵化机构专家进行集中培训。集中培训时间为 9 月下旬。
6.全国总决赛。2023 年 10 月,采用“项目路演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全国总决赛。
四、奖励政策
(一)大赛组委会
1.各组别的每个赛道颁发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若干。大赛组委会按照金奖10万元、银奖5万元、铜奖2万元的标准向获奖者发放奖金,优胜奖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向获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国内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颁发“全国创新创业优秀博士后”证书,向组织参赛的地方、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若干。
(二)福建省
对在全国总决赛中的获奖选手,参照全国大赛的奖励标准,给予一定的奖励配套,并在有关省级、国家级人才项目评选推荐上予以优先;对组织有力、参赛踊跃的单位和地区在有关博士后经费资助、新设点备案、优秀站点遴选、人才项目推荐等指标上予以倾斜。
(三)学校
1.获全国总决赛铜奖及以上奖项的博士后,在各类人才项目评选中,同等条件下可予以优先推荐;
2.获全国总决赛铜奖及以上奖项的博士后,所在单位可参考《厦门大学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改革总体方案》,将获奖奖项作为一项出站成果的等效选项;
3.对于组织工作有力,其参赛博士后获全国总决赛优胜奖及以上奖项的单位,学校将在单位考核工作中予以综合考虑。
五、工作要求
1.各流动站、有关学院应重视大赛工作,将比赛通知全覆盖通知到每一位博士后,广泛动员博士后积极参赛。
2.各单位组成工作小组,认真梳理在站及出站博士后情况,有针对性动员博士后组队参赛,对于曾经有大学生创业大赛或互联网+等全国性大赛经验的博士后,积极动员其参加创新赛;对于有创业经验的在站或已出站博士后,积极动员其参加创业赛;对于在海外(境外)博士后,积极动员其报名海外赛。
3.鼓励各学院出台政策,奖励参赛和获奖博士后。
六、校内联系人
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何老师、胡老师
邮箱: bsh@xmu.edu.cn 座机:0592-2187039
附件: 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博士后
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doc
2.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
赛参赛工作的通知.pdf
3.
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