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流动站、有关学院:
2023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认真阅读全国博管办公布的申报通知
(国家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doc,根据通知要求开展申报工作。现就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3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二)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且无科研失信情况。
(三)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申报项目属自然科学,涉密项目须脱密。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础科学、交叉理论以及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应用研究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数字经济及各领域重大工程技术、共性技术等。
(五)申请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高水平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向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倾斜。
(六)拟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初步拟定研究计划。
(七)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是2022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且之前未申报过“博新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22年1月1日(含)之后;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八)获选人员须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须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
(九)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本项目。
(十)入选过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原则上不得重复获得资助。
二、支持政策
1.薪酬待遇
两年共72万元(含国家、省市和学校资助),合作导师可根据申请人情况再追加配套。
2.科研资助
两年共20万元(含科研启动经费和国际学术交流经费)。
3.职业发展
获选人员在站期间可以申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在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中单列在站博士后申报名额。
自2022年起(试行),我校“博新计划”人员出站考核优秀的,在申报厦门大学南强青年拔尖人才、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时,经单位聘委会审议同意,通过“绿色通道”进行聘用。
4.其他待遇
享受五险一金、学术头衔、博士后公寓(补贴)、子女入托就学、健康体检、工会福利等。
三、工作时间安排及有关事项
序号 | 事项 | 时间节点 |
1 | 个人申报时间 | 2月15日至3月15日 |
2 | 学院和学校审核时间 | 3月16日至3月22日 |
3 | 国家评审时间 | 通讯评审(3月下旬)、会议评审(5月上中旬) |
4 | 结果公布时间 | 5月下旬 |
(一)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并生成申请书(模板见附件),自行线下填写无效。
(二)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均为在线生成或上传原件扫描件,上传文件须为PDF格式。
(三)个人申请由流动站分级管理账号先审核,再提交至学校博后办审核。
(四)拟进站的获选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获选资格。
(五)联合招收类型博士后通过工作站申请。
四、工作要求
“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旨在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各流动站应充分学习和领会该人才计划的精神,对照评审指标,充分动员和挖掘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的合作导师招揽优秀博士依托我校申报“博新计划”。
五、联系方式
1.
厦门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工作人员通讯录.xlsx
2.厦门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2-2187039 邮箱:bsh@xmu.edu.cn
附件:
附件1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docx
附件2 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docx
附件3 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docx
附件4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专家评审指标.docx
厦门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