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已发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2023年度)》(以下简称《指南》),为做好组织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和审核程序
1.申请人仔细阅读《指南》(详见附件);
2.网上申报开始前,申请人可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申请书模板进行预填报;
3.申报系统开放后,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并提交申请;
4. 流动站工作人员登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系统审核提交申请;
5.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核并提交申请。
二、工作时间安排
批次 | 申报开始 | 个人申报截止 | 学校审核截止 |
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 1月1日 (网下提交) | 5月31日 | --- |
第73批面上资助 | 3月1日 | 3月31日 | 4月6日 |
第5批特别资助(站前) | 3月1日 | 3月31日 | 4月12日 |
第16批特别资助(站中) | 3月1日 | 3月31日 | 4月12日 |
第74批面上资助 | 8月1日 | 8月31日 | 9月5日 |
三、注意事项
1.2023年基金申报周期做了调整,从2个月调整为1个月,请广大博士后做好工作进度安排。
2.学校资助、自筹经费、委托培养三个类型博士后可将申请提交至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应将申请提交工作站,不通过流动站申请。
3.申请优秀学术专著出站专著的,申请材料按指南要求直接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4.为了提高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书填写质量,学校将于1月初组织基金申报培训。各流动站应高度重视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摸底并逐个动员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积极申报;应敦促合作导师认真审阅基金申报书,帮助博士后提高填报材料质量。正式填报前,博士后应将基金申请书提交合作导师审阅,并根据导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5.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博士后工作期满2年,如获助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可根据科研工作需要申请延期,学校予以第三年资助。
附件: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3年度).pdf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