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流动站、有关单位:
根据2022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工作安排,第72批面上资助申报系统即将开放,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博士后基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公布的申报时间节点
网上申报开始 | 博士后申报截止 | 设站单位审核截止 | 评审截止 | 公示 |
7月1日 | 8月31日 | 9月5日 | 10月下旬 | 11月中旬 |
二、校内组织工作日程安排
见附件1。
附件1 校内组织工作日程安排.xlsx
三、其他事项
1.请流动站、有关单位及时将申报通知告知每一位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后及其合作导师。
2.请流动站、有关单位填写《在站博士后基金申报情况摸底表》(见邮件),经负责人审批后,于7月10日前通过OA报送人事处。
3.欢迎流动站、有关单位及时沟通交流工作进度、共同商讨解决在基金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难题。
人事处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