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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人社部与福建省联合资助博士后引进项目的通知
2022-04-26

 各流动站、有关学院: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博士后工作的通知》(见附件),2022年福建省将继续与国家人社部开展博士后联合资助引进项目,本年度计划资助5人。主要内容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拟进入福建省各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符合条件的博士,不限国家和地区。

(二)申请人为在站博士后,在站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可以申报。

二、申请条件

(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心健康;

(二)申请人需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学校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校,排名应在该国前三,其他国家(或地区)获得博士学位学校排名应不低于世界前100名。

(三)在福建省全职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时间不少于20个月;

(四)博士期间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五)申请人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三、薪酬与福利

每年32万元(含工资、津补贴、补助、单位公积金等);学校代缴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享受厦门大学博士后有关子女就学、住房等福利待遇。

四、时间安排

    有意申报者,请于715日前向学校提交纸质材料,学校审核后统一报送福建省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省博管会截止接收申报材料时间为731日。

五、申请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请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同时将纸质材料报送流动站。

(二)流动站审核

流动站认真仔细做好审核工作,对照申请条件,严格把关,切实推荐优秀的博士参与评选。并及时将申请材料提交学校博后办。

(三)学校博后办审核

学校博后办复核申请材料,并根据上述时间节点完成国家系统审核及纸质申请材料报送工作。

(四)上级管理部门审批

    联合资助引进项目为近年来新增的博士后人才项目,请各流动站、有关学院认真做好项目的宣传工作,确保政策信息有效到达学院全体合作导师,并调动导师积极性,依托该项目为我校招收优秀博士后。


附件: 福建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2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厦门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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