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资助我省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赴国(境)内外开展访学研修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函〔2021〕187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为我校在职专任教师或学校资助型在站博士后。如专任教师申请访学研修期限为3个月以上的,派出时应具备学术假资格;对已与学校签署协议出国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在职专任教师,无工作年限要求。
《厦门大学学术假制度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
https://rsc.xmu.edu.cn/2015/0213/c13907a60361/page.htm
2.申请人应符合附件1规定的有关条件。
3.已入选其他研修项目或已有挂职、援教、赴孔子学院工作等任务,时间与本项目冲突的人员,不可申请本项目。已申请其他项目,未公布结果之前,不可同时申请本项目。本项目结果未公布之前,不可同时申请其他外派项目。经所在学院(单位)推荐上报人选,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不得放弃申报。
三、推荐程序
各有关学院(单位)认真审核申请人情况和申报材料,于2021年8月30日12:00前将推荐人选材料《福建省2021—2022年度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访学研修需求情况表》(WORD格式,附件2)、《福建省2021—2022年度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访学研修需求汇总表》(EXCEL格式,附件3)通过OA报送至人事处。单位行政领导和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在OA上签批推荐意见,如申请人是博士后,还应经博士后导师、流动站负责人审批同意。逾期提交推荐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教师申报联系人:师资科叶老师 联系电话:2182253
博士后申报联系人:博管办何老师、胡老师 联系电话:2187039
研修项目咨询QQ群:318061135
附件:
附件1.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资助我省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赴国(境)内外开展访学研修有关工作的通知(1).pdf
附件2.福建省2021—2022年度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访学研修需求情况表(2).doc
附件3.福建省2021—2022年度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访学研修需求汇总表.xlsx
人事处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