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流动站、各位博士后:
为加强优秀博士后人才引进培养力度,促进两岸青年人才交流合作,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附件1),现就申报2021年度海峡博士后交流资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士后研究人员引进培养资助
(一)资助计划
2021年全省拟资助A、B、C类共50人左右,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二)资助标准
1.A类理工农医类每人每年25万元(其中15万元为生活经费,10万元为科研补助),人文社科类每人每年20万元(其中15万元为生活经费,5万元为科研补助)。A类资助年限为2年。
B类资助标准同A类,资助年限为1年。
2.对于A类和B类入选者,资助期内,学校每年追加资助经费12万元。
3.C类资助标准为短期访学研究,资助标准为:一个月以内的1万元,1个月至2个月的2万元,2个月以上的3万元;参加在台召开国际学术会议的0.5万元。
二、两岸博士后人才项目交流资助
单位举办两岸博士后有关会议,邀请参会的台湾博士后研究人员及其合作导师、研究团队成员等10人以上的可申请此资助,每项活动提供10万元经费资助。
三、优秀台湾博士引荐奖励
合作导师成功引进台湾博士来校做博士后办并已办理进站手续的可申请此奖励,奖励1.5万元-2万元。
以上资助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通知。
四、申请办法
申请人将申请材料(见附件)一式两份(含电子版)提交至流动站,各流动站审核后请于2021年10月20日前报学校博士后办公室,学校审核汇总后报省人社厅。
五、其他事项
获得A、B类引进培养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资助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获C类培养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完成访学研究任务或会议结束一个月内,要填写《海峡博士后交流资助计划引进培养成效登记表》报省人社厅。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咏晖、何小芳
电 话:0592-2187039
邮 箱:bsh@xmu.edu.cn
1.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海峡博士后交流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海峡博士后交流资助计划申请表.docx
3.举办两岸博士后人才项目交流活动资助申请表.docx
4.福建省引荐台湾博士进站奖励申请表.docx
5.海峡博士后交流资助计划引进培养成效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