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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下半年博士后中期考核的通知
2016-10-31

各流动站、博士后:

  根据《厦门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规定,博士后进站一年后,须进行中期考核,考评博士后一年来的科研进展情况和工作绩效。学校资助和自筹经费博士后中期考核由各流动站组织实施,工作站联合招收博士后原则上由工作站自行组织中期考核,流动站与工作站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现将2016年下半年博士后中期考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58-12月进站的学校资助和自筹经费博士后(此部分名单请见邮件通知)以及20158月以前进站的应考核而未进行考核的博士后。已完成考核的博士后无需再重复提交。

  二、考核标准

  以各流动站颁布的博士后中期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考核的成果均需以厦门大学为第一作者(完成)单位署名。

三、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中期考核成绩优秀者,若属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可列为师资储备人员。考核不合格者,给予6个月整改期,整改期内学校资助的博士后工资、津贴减半发放;整改期后考核仍不合格者,予以退站处理。

三、考核办法及流程

博士后:

2016年下半年起全部博士后均从系统完成考核。参与考核的博士后请登录厦门大学信息门户http://i.xmu.edu.cn/(账号为教工卡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或888888),点击左侧“人事系统”图标,进入“自助平台,选择左侧业务申请——年度考核——博士后考核申请,完成考核申请填写并系统提交。打印系统生成的《厦门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考核评价表》,一式两份,完成签字后提交流动站秘书审核。

流动站秘书:

系统审核博士后提交的考核申请,提交纸质版的《厦门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考核评价表》,一式两份。

学校博管办:

系统审核博士后考核申请,审核纸质版的《厦门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考核评价表》,一份存入博士后个人档案,一份交流动站留存。

四:截止日期

20161223日前完成系统审核和纸质材料提交。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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