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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04-09

全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号),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加快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创新型青年科技人才,进一步优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结构布局,人社部、全国博管会决定开展2019年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新设一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专业范围

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专业范围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中的13个学科门类的110个一级学科。

我校现有戏剧与影视学、机械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等3个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符合申报范围。

二、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条件

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相应一级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

(二)具有一定数量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承担国家重大研究项目,科研工作处于国内前列,博士后研究项目具有理论或技术创新性;

(四)具有必需的科研条件和科研经费,并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学科和国家重点学科可优先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三、申报工作安排

(一)422日前,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见附表)。申报材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同意后,OA报送至人事处(院长或分管院领导审批),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其中一份学校备案)提交博士后办公室。

网上申报系统于2019425--520日在中国博士后网(www.chinapostdoctor.org.cn)首页的“新设流动站申报”专项入口开放。

申报材料涉密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8份(其中一份学校备案)提交博士后办公室,无需进行网上申报。

(二)425日前,人事处完成初步审核。

(三)429日前,如有需要修改的,申报学科应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

(四)430日前,人事处报送学校审批

(五)520日前,人事处将审核后的材料汇总报送教育部人事司,由其审核后,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四、申报要求

(一)我校符合申报条件的各学科所在学院,应充分重视博士后设站对学科建设的重要意义,请根据新设站要求,认真研究,明确是否申报。原则上,符合条件的都应争取申报。

(二)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要求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良好的科研条件,国家对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将定期进行评估,对评估不合格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直至撤销其设站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三)所有纸质申报材料应按时间要求报送,申报材料内容涉密级的需加以注明。

(四)各单位要确保网上申报材料与经审核盖章后上报的纸质申报材料内容完全一致。如内容不一致,将影响上会评审。

联系人:何老师 0592-2187039 

邮箱地址:bsh@xmu.edu.cn

 

附件: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国家文件).docx

2.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doc

3.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政治学样表).doc

4.流动站申报表格填报注意事项友情提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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