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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提前或延期出站指南(2025.6更新)
2014-01-21

    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依照博士后科研项目的进度,博士后可以申请提前或延期出站。需要注意:

    1.博士后可申请提前出站,但是在站时间不得少于21个月;达到出站要求后向流动站(学院)申请做出站考核,出站材料报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经学校审核通过后予以在中国博士后系统放行,可提交出站流程。

    2.对于协议期满且合作导师无意向续签的博士后,如其出站成果尚未达标,但学院预期其可达到要求的,经审批后(申请表见附件1.2.3)允许其先行办理离校手续,后续需尽快办理出站手续。特别提醒:出站手续未办结前,无法办理出档手续。

  厦门大学博士后延期出站申请表(全职类).docx

 厦门大学博士后延期出站申请表(在职类).docx 

 厦门大学博士后延期出站申请表(企业联合招收类).docx

    3.未履行延期审批手续或延期未获批准无故拖延、不及时办理出站手续的,按退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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